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

預知暴力 -誘拐的模式

預知暴力的作者用詐騙案,來說明,為何小孩或大人會上勾。

詐騙案的例子,可以說明他們對人性的利用。他們觀察入微,先用關注為手段,在博取信任。
假設你是一個騙人老手,前不久認識一位有鉅額存款的老寡婦,打算拿她的錢用用。

於是你向她示好,為他跑腿辦各種事情,買禮物送她。你她講以前如何如何,在她寂寞的時候安慰她。你著她告訴她,你了解她的苦衷。你每天都和她消磨一些時間。你說她在你心中有特殊地位,然後你博得她的信任,她本來的疑慮消失了。

這時候你們才開始談到錢,你說友個多麼好的投資機會,她千萬不可以錯過。她有興趣了,你說得她興趣愈來愈濃,並且把風險說的微乎其微。

她上鉤了,信了你的話。簽了支票給你。

銀行才開門,你領了錢,三分鐘後已經逃得遠遠的,並計畫找下一個目標。

騙錢的人會找寂寞的老婦下手,挑有弱點可以欺的。他們看得出來。

被誘拐的模式(孩子和寡婦其實都一樣)_
1.  孩子有可被利用的弱點,例如不快樂的孩子在家徵得不到安慰與支持,會往住家外的地方去找。

2.  某個大人出現在孩子的生活中,愈來愈得孩子的歡心,這個人相處的時間多少,在什麼地方共處,與孩子獨處是刻意安排?還事情況使然


認識自己理解自己的弱點,才不會被有人利用而不自知喔

預知暴力-遠離危險


預知暴力一書,也幾乎買不到了,以下是書本內容節錄

直覺作用可以保護我們遠離危險。
作者一直告訴我們,要相信自己的直覺,不要忽略了本能的警訊。

否認行為也可以保護我們。
但藉由否認來除去承認事實可能帶來的困惱不安,對情緒安穩有幫助,對人身安全卻無異處可言。
否認真相,有時只能自欺,以為那些警訊是沒關係的,卻可能讓自己身陷危險。


否認的訊號"合理化、找理由辯解、大事化小、找藉口、拒絕"

3歲女兒到年長男性家玩,然後女兒親他一下,他就給他一元,起初媽媽覺得不好(直覺),但後來想也許他只是太寂寞想有人親近(合理化),女兒也沒有不准他親,他可能以為女兒喜歡和他親(辯解),其實就是親嘴而以(大事化小),也許他沒有想這麼多(找藉口),反正我不打算把每個人當成不懷好意(拒絕)


相信直覺,有時後寧願冒犯別人,也不要讓別人有機可趁。

侵害者分成兩類
一、強力侵害者
二、哄騙侵害者
誘騙手段的人,從刻意使你安心的行為中發現救生的訊號
1.     強迫拉近距離(我們一樣…..我們可慘了….我們怎麼辦…..)  應對:正面拒絕,請你不用管我的事情
2.     討人喜歡、和氣   討人喜歡通常是有目的的
3.     用細節加油添醋   騙局都從分散被騙者的注意力著手,使他看不見顯而易見的事實 
4.     亂扣帽子  語帶批評的說  你是….型的人   應對:不理他
5.     放餌滾利  表示自願幫忙  防衛  一他不請自來  貳我並未要求任何人幫忙
6.     主動提出的承諾  ex我會好好照顧他  承諾是勸說的工具,但承諾不是保證
7.     ****不理會拒絕******你拒絕了他還不走,是非常重要的警訊
    應對:我不用你幫忙 目光強硬 大步走開

不可讓他人把你帶到另外的地點去,因為原來的地點比較不方便他進行侵害,所以才要
帶你到別處。

帶走小孩 三個條件
接近、掩護(不讓父母或他人或看穿他在什麼)、逃走(車子、離開原先的公共場所)

如果有人命令你不要嚷,等於是在告訴你,你嚷了對你有利,你保持安靜才對他有利。

思考
許多父母不願意換保母,事考慮到事應心保母可能不容易。其實不論孩子與父母重新調事多麼不易,都比父母懷著疑心過日子輕鬆,也比事後的懊悔愧疚容易承受。

2015年5月10日 星期日

絕版好書---求生之書 THE GIFT OF FEAR


求生之書 THE GIFT OF FEAR 作者: 蓋文.德.貝克 Gavin de Becker 出版社:台灣商務

要相信自己的直覺
怪怪的就是警訊
貝克提到的直覺,並非我們認知中的神秘第六感,而是危險逼進的當下,大腦在比對我們日常生活的記錄情況,發覺它產生的脈絡、情境與氣氛異於常軌後,所發出的一道微弱警訊,但它會和理性的邏輯概念相互衝突,所以貝克認為,直覺是需要不斷訓練及與它和平共處,而且不能讓無謂的焦慮影響了直覺的判斷力。


閱讀心得 書評
http://yunaudrey.pixnet.net/blog/post/27210480
裡面有七個危險訊號 非常重要

也是書評 30個警訊
http://thecloser1031.blogspot.tw/2011/04/blog-post_8645.html
 30 項謀殺伴侶的徵兆,因為作者經過許多的個案研究,他明明白白地告訴所有讀者,一個男人會不會謀殺他的伴侶,是一件完全有跡可循的事情!雖然這些徵兆不見得會同時出現在單一個案中,但如果有見到好幾項同時出現,就值得格外留神了:


有聲書評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T1fOPrbVspI

婚姻中的殺機
http://readforjoy.blogspot.tw/2008/09/dvdomestic-violence.html

發展安全計畫
http://blog.yam.com/purpleribbon/article/17194979


書評
http://blueskytalk.blogspot.tw/2007/05/blog-post_20.html

<錯的是我們,不是我:家暴的動力關係> 施慧玲 序文節錄

米爾斯藉由本書想要傳遞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:除非我們學會正視專業的盲點與法律的極限,親密虐待問題就不可能妥善地處理,更遑論減輕或者解決。我曾因電影中的這麼一段女主人(Madam)與男黑奴管家(Slave)間的對話而深深感動:
Madam: You may leave now.
Slave: Madam, please let me stay.
Madam: You are a **free man**. You are no more a slave.
Slave: Madam, I do not know what else to do but be a **slave**.
  電影中,黑奴被解放時所流露的無助與乞求——因為成為「自由人」而感覺無助,所以乞求繼續作為主人的「奴隸」——在親密虐待關係中也不陌生。我們發現受虐者因為失去離開的勇氣,而將自己繼續禁錮在親密暴力裡。*她們已經成為自己的奴隸,無法放自己自由!*
  從過去台灣本土的受虐者個案研究中,我們大致可以歸納出所謂「習得無助感」的幾種具體內容:
*貶抑感*:***我以前真的不是這樣,我現在連決定吃什麼菜都感到沒信心。***
*恐懼與反擊*:***我像是與一顆定時炸彈住在一起;我所感受到的是一連串的恐懼與生命的威脅;最後我只好把刀子藏在枕頭下;我還要保護比我更脆弱的孩子們。****
被物化與掌控感*:***我就像是他手中的芭比娃娃一樣,沒有生命,任他擺佈。我只能聽命行事,沒有隱私權、沒有生活空間,而他總是說:這都是因為「我太愛你了。」****
被剝奪感*:***我花每一筆錢都得提心吊膽,深怕被他質問;我常生活在經濟壓力的恐懼中;他不喜歡我的朋友、不讓我回娘家、不准我參加社交活動;我沒有自己的朋友、也不敢回娘家訴苦、只能自己默默忍受。****
過重的責任*:***我把全部的心力都放在這個家,要照顧公婆與小孩,還要分擔家計,他就像太上皇一樣等著我去伺候,還動不動就亂罵人;但是我不能說走就走,人家會說我拋家棄子,說我沒有家庭觀念。****
自我認知的扭曲*:***他經常說我神經病,叫我要吃藥,本來我很氣他這樣說,後來我開始討厭自己,每天悶悶不樂,睡不好,有時候也控制不了開始對孩子吼叫,難道我真的有問題?***
  為什麼不離開?我們一定會問。她無奈地說:「當我下定決心要和我先生離婚時,律師就勸我要為孩子著想,還說先生只是一時衝動,夫妻間難免會爭執,害我罪惡感又跑出來,好像我很不厚道,不是好媽媽,我怕如果我堅持要離婚,孩子以後會怪我,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!?」對於一個敏感且多慮的女人而言,看不到的傷,比看到的傷,更痛。感覺不到的痛,比感覺到的痛,更傷。如果專業協助者不能用心去體認她們的傷和痛,就永遠不會有足夠的專業能力幫助受虐婦女!
  在我受邀為本書寫推薦序文時,只是覺得能為一本被選入「人與法律」系列的書寫序,是身為讀書人的莫大榮幸。閱讀了本書並且認真面對米爾斯教授的用心之後,不禁感謝商周出版的編輯給了我如此一個學習並且反省的機會。一本如是的書,最重要的是讓我們看見不曾看見的,體會不曾體會的,瞭解不曾瞭解的,思考不曾思考的。我們大部分的人,包括女性主義者及法律專業人士本身,可能都不曾生活在無法脫離的暴力裡,不曾被禁錮在情感的枷鎖中,不曾感受讓身心飽受摧殘的愛戀。我們坐享法律權威,頂著女性主義者的光環,將「親密虐待」寫進法律、用出法律。但我們可曾注意到!?在專業者執著於法律概念的定義、構成要件的詮釋、甚至「施暴者」或「加害人」的處罰時,那一個我們自認要保護的「受虐者」或「被害人」,雖然她的臉上、身上滿滿是愛的傷痕,她的心中、腦中卻滿滿是對於愛的渴望。而專業的我們正在把她的「愛」繩之以法,把她對於愛的憧憬鎖上以「正義」為名的桎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