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4日 星期六

轉貼 賴芳玉:女律師的男人緣

  賴芳玉:女律師的男人緣
一位女作家在朋友擔心她成為剩女時,告訴朋友說:「男人像公車,10分鐘就來一班,不用急。」這句話聽起來有道理,對女作家來說或許適用,但不太適用於女律師。曾經有人把男人心目中的結婚對象做評比,第一名是護士,最後一名是女律師,所以對女律師而言:「男人像公車,只是過站不停。」
很多女律師是社會上所謂的剩女,再精確一點的說:「大齡剩女」,近40歲的不婚族。一位女律師表示,因為這社會期待女人在婚姻中承擔的責任太多,所以乾脆別誤人子弟。她的看法確實有根據,因為可以舉出鐵錚錚的案例。

為了育嬰假鬧離婚

一對夫妻各自有事業,在婆婆的高度關切下,妻子很快地有了傳宗接代的結果。於是為了由誰來照顧小孩,兩人有了很嚴肅又緊張的討論,先生說:「我建議妳請育嬰假。」 
妻子說:「公司升遷名單有我,這點有困難,但我可以每天盡量準時回家。」 兩人無法達成共識,釀成婚姻的危機。 
先生為此訴請離婚,還說:「離婚原因便是妳不盡妻職、又不盡母職。」 
妻子不平:「你婚前並沒有言明我必須留在家裡帶小孩,這點對我不公平。」男人又講:「妳結婚後就該有自覺,難道還要我教妳如何當妻子嗎?」 
調解庭的女律師好奇問:「你太太如何不會當妻子了?說來聽聽。」 
先生開始曉以大義:「她每天不煮飯,假日才下水餃給我吃,這是一個妻子該做的嗎?」妻子急著解釋:「我已經盡力了,每天工作很累,晚上特地趕回家買晚餐給他吃。他什麼都不做,進了家門,婆婆還要給他端茶水、添飯。」此時先生已是嘖聲連連,面露孺子不可教的神情:「妳還好意思說,妳該做的事,讓婆婆替妳做?」 
女律師懵了,趕緊把妻子拉出調解庭外做深度溝通,「這男人給妳充分的離婚理由了,還不離婚嗎?」妻子聽了有點糊塗了,律師再解釋:「這種婚姻,妳還要啊?」於是兩個女人交換意見後決定離婚了。 
所以若以這案例作婚姻標準,男人對女律師「過站不停」,或女律師寧當大齡剩女也要不婚,都不是沒有道理。 

賴芳玉《愛情臉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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